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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石国税发[2005]20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河北 发布日期 2005-09-27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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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9-2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冀国税发[2005]1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对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各单位要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布。

    二、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关系,要保证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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