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天津市关于提高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津财行政[2004]35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天津 发布日期 2004-11-04

天津市关于提高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4-11-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 、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从2004年起将我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由135元提高到235元。今年已按原规定的135元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的单位,再增发差额100元;尚末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的,按新标准235元发放。

    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增加的冬季取暖补贴,全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全额拨款;差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补助50%(广播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财政补助25%,医院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财政不予负担),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全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单位自行解决,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解决;企业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解决。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事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