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摩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发[2006]178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3 |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6-09-05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摩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25号)转发给你们,该协议协议文本我局已以苏国税函[2002]369号文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