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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48号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48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08-07

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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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8-0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0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3年7月11日,票面年利率为3.46%,按年付息,每年7月1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0年7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8.76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72%。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从8月14日起与原发行部分3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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