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财税[2006]26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6-04-03 |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06]1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