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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06]2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6-04-03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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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4-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06]1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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