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4 | 发文文号 | 渝府办发 〔2013〕 195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13-08-27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普查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和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董建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光辉 市规划局局长
蓝庆华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罗清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 伟 市财政局局长
尹华川 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黎德龙 市教委副主任
游正焜 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陈孝来 市交委副主任
刘保国 市农委总农艺师
陈国华 市商委副主任
孙卫忠 市公安局巡视员
王永武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光宇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张 文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 远 市规划局副局长
冀春楼 市水利局副局长
黄家登 市审计局副局长
欧会书 市移民局副局长
黄 可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声斌 市林业局副局长
钟前元 市旅游局副巡视员
况 平 市园林局副局长
王 强 市地震局副局长
幸 军 市文物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由张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区县的沟通协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为临时工作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