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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高等学校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 111 发文文号 教高厅函[2013]16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15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06-0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高等学校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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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6-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我部定于2013614日(星期五)15:0016:30,召开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总结交流各地各高校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经验做法,部署《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工作,推动高校全面提高创业教育质量,促进更多大学生自主创业。

  二、会场安排及与会人员

  主会场设在教育部机关北楼二层报告厅,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设分会场。

  1.主会场与会人员:教育部负责同志,教育部高教司、学生司、科技司、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人。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会场与会人员: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同志及高等教育处、就业工作部门、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同志,地方高校和其他部(委)属高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通知)负责同志以及教务处、就业处等有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国家大学科技园负责同志。

  3.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分会场与会人员:直属高校负责同志,教务处、就业处等有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创业教育教师。

  4.教育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就近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三、其他事项

  1.定于614日(星期五)10:30-12: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准备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教育部主会场联系  010-66097587)。

  2.请各分会场单位于69日(星期日)11:00前将与会负责同志名单及与会人数传真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3.届时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完毕。

  联系人:朱蓓蓓  贺佳伟

  联系电话:01066097814

  传  真:01066097859

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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