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2日
附件: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