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 ||
颁布单位 | 107 | 发文文号 | 2009年第24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9-12-31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现予公布。
本目录涉及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建筑、交通等11个行业,共35项高效节能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