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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遭受地震灾害地区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地税征[2008]1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1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8-06-13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遭受地震灾害地区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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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6-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遭受地震灾害地区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5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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