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教育宣传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11 | 发文文号 | 教办厅函[2012]1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2-01-06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有关单位:
我部定于2012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召开2012年全国教育宣传工作视频会议(会期半天),我部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教育宣传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当前教育宣传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2012年教育宣传工作。
二、会议时间
三、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教育部机关北楼二层报告厅。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校设分会场。
四、与会人员
1.主会场出席人员:教育部领导;部内各司局负责人;中央主要媒体负责教育报道人员;教育新闻宣传专家顾问组成员;部分地方教育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部分记者站站长、记者。
2.地方分会场出席人员: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人和分管处室负责人,各省部共建高校、省部重点支持建设高校分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和宣传部长,部分省属高校分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和宣传部长(由各地自行确定),各省级教育电视台负责人。以上出席人员请各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并组织参会。
3.直属高校分会场人员:各直属高校负责人和宣传部长、有关处室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1.定于
2.请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单位于
3.请各地于
4.届时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座。
联系人:教育部新闻办 樊敏 彭辉辉
电 话:(010)66092225、66097225
传 真:(010)6609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