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产品行业协会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闽地税函[2004]27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福建 发布日期 2004-02-04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产品行业协会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4-02-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征分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意见》(闽政[2004]1号)有关条款,经登记成立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属于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劳务取得的所得,按规定暂免征收所得税。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