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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海力码头有限公司2号码头改建扩建工程对外开放的批复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13〕82号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3-09-26

省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海力码头有限公司2号码头改建扩建工程对外开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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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9-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张家港海力码头有限公司2号码头改扩建工程对外国籍船舶开放进行省级验收的请示》(苏府呈〔20131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张家港海力码头有限公司2号码头改建扩建工程对外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认真研究落实口岸查验机构提出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及条件的意见。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相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使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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