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福州市印刷纸品厂发票准印资格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闽地税函[2004]264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04-12-19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票证装备分局、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接福州市印刷纸品厂2004年10月11日报告,申请取消地税发票准印企业资格。根据2004年11月9日福州市地税局征管处便函(榕地税征[2004]2号)以及省局票证装备分局2004年12月10日有关已完成该厂的发票防伪用品仓库清理、移交等工作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取消福州市印刷纸品厂的地税发票准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