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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和新加坡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7]851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12-28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和新加坡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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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和新加坡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2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 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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