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支付技术转让收入征免营业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马地税函[2005]103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安徽 | 发布日期 | 2005-08-10 |
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支付技术转让收入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皖地税函[2005]2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支付技术转让收入和使用圣戈班-PAM公司商标不能合理地划分商标使用费涉及营业税及滞纳金问题,要及时进行清算,并请将清算结果8月底前书面报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