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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营业税减免认定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马地税函[2004]200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4-09-14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营业税减免认定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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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9-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营业税减免认定”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004]3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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