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高省统筹补充耕地项目耕地开垦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167 发文文号 浙财农〔2013〕298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浙江 发布日期 2013-09-02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高省统筹补充耕地项目耕地开垦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3-09-0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垦造耕地支持力度,圆满完成“812”土地整治工程,确保我省重大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经省政府同意,自发文之日起,委托省统筹补充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耕地开垦费按每平方米75元的标准全额缴省。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392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