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8〕94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2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8-06-11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8-06-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8]77号)转发给你们,请速传达到相关出口企业并认真贯彻执行。

OO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