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省统计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0 | 发文文号 | 闽财评[2011]5号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1-06-15 |
福建省统计局:
为了解我省统计业务发展情况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评[2010]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2010年度省统计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08—2010年度省财政厅安排省统计局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具体包括常年统计专项业务经费、统计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经费、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经费、普查中心常年专项经费、粮农中心常年专项经费、《福建统计年鉴》编印经费、劳动力调查经费、能源调查及公布制度调查经费、政府及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经费、农民工、民营经济等项目调查经费、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与维护专项经费、环境统计调查经费、私营单位工资抽样调查经费、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经费、扩大人口抽样样本及城镇化率调查经费、第六次人口普查专项经费、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二、评价内容
(一)项目效益情况。主要指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的横向比较,不同项目的单位成本比较分析;
(三)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申报资料程序的合法、合规性,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监督管理等;
(四)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拨付是否及时、使用是否专款专用、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等;
(五)资产配置情况。包括为开展统计专项工作而购置的资产情况以及配置效率。
相关评价指标等内容请详见附件1-5。
三、评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计划于2011年10月底完成,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4月—5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确定评价工作人员,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下发绩效评价通知书及有关文件,通知被评价单位准备此次评价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
(二)资料收集阶段(2011年6月中旬—8月中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到你局收集评价工作相关资料,核查统计专项资金财务资料、资产配置情况、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和支出情况;核实有关统计任务目标实现情况;与统计局有关处室人员进行座谈,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到部分市县跟踪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效用情况。
(三)汇总分析阶段(2011年8月下旬)。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结合已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对收集的统计专项资金数据和资料进行汇总、计算和分析;
(四)撰写报告阶段(2011年9—10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审阅、分析经过初步加工的绩效评价财务数据、相关资料以及评价指标,出具绩效评价初步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评价资料以及评价指标的汇总分析情况,撰写《福建省统计局2008—201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开展统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既是推进省级统计财政资金合理使用和配置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厅拓展绩效评价工作领域,推进省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工作试点。请你局给予重视、理解与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并把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良好契机。
(二)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评价过程中要加强工作联系和配合,请你局明确责任处室,确定专人,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配合我厅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沟通,共同促进该项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三)提供材料,做好评价基础工作。请你局在进点前准备好下列有关材料:你局2008—2010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报告,绩效评价内容及评价指标评分表中涉及到的有关材料和文件,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资产管理制度等材料和文件,并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可信。具体进点时间及评价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蒋涛 联系电话:0591-87097664
附件:1、省统计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福建省统计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表
3、专项经费使用汇总表
4、专项经费使用明细表
二0一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统计 资金 评价 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