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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06]309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6-12-3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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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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