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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3]78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3-05-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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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5-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38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3年5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2003年4月9日   国税函[2003]383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增值税征收管理中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3]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999年10月1日以后,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未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有关规定缴纳税款,应当缴纳增值税而缴纳了营业税,或者应当缴纳营业税而缴纳了增值税的,不再做税款补、退库处理,一律从检查发现之日起予以纠正。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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