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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云税四字[1990]107号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云南 发布日期 1990-07-25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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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0-07-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思茅地区、大理、楚雄、怒江州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41号《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的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盐矿企业的废渣场、排土场用地,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地,输卤沟(管)道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盐矿企业的塌陷地、荒山,在未利用之前,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云南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规定办理。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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