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3]335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3-11-13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3-11-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