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国税征[2006]50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6-11-17 |
各区县分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经商务部第七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同意公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2006年第17号令)转知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