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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东地税发[2003]190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3-09-29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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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9-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粤地税函[2003]5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九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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