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请示》的答复[失效]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工商[1990]239号
法规类型 工商法规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0-08-0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请示》的答复[失效]

null

发布日期:1990-08-0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吉工商法字[1990]第111号文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经营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为抢拉顾客争吵打架、扰乱市场秩序的个体工商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按《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附件: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8年第87号  1998年12月03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