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暂停宗教产房屋拆迁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津政办发[2005]72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天津 | 发布日期 | 2005-12-21 |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天津,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目前我市宗教产房屋情况较为复杂,为妥善处理好涉及宗教产房屋拆迁问题,决定暂停宗教产房屋的拆迁、拆除。
二、凡因城市建设迫切需要,确应拆迁宗教产房屋的,须由市建委组织市国土房管局、市宗教局共同研究提出妥善拆迁的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