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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05]67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2005-04-24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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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4-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在执行中与该制度如有抵触,请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执行,并上报省局。省局要求税收管理员制度于今年八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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