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2010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列支有关事项的函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农改办函[2010]1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0-10-11 |
各市、县(市)综改办、财政局:
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当前各地正在加快推进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进度,落实资金拨付计划,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就财政奖补资金列支等问题函告如下:
由于中央财政对地方奖补资金是按照“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决算金额与各省进行清算的,因此及时、全额做好财政奖补资金的列支工作十分重要。请各地按照省综改办、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苏农改办[2010]27号)规定,高度重视支出科目列支问题,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于12月20日前将省财政基本奖补资金、专项奖补资金(含农桥、村庄河塘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三个省财政支农专项)及市、县、乡镇财政配套资金全部在“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中列支,其中市、县、乡镇财政配套资金包括基本奖补配套资金和专项奖补配套资金。省辖市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督促所属县(市、区)及时做好奖补资金列支工作。省将于11月中旬分别在各省辖市召集县(市、区)汇报会,对各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科目列支等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县(市、区)按照要求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并填列有关附表。
附件:至10月底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及列支情况表(略)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