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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6年第二册、总第五册)》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6[527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6-09-0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6年第二册、总第五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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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9-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崇文、朝阳、海淀、丰台、昌平区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6年第二册、总第五册)〉的通知》(国税函[2006]717号)(以下简称《图册》)转发给你们,对符合《图册》免税条件,并已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经纳税人申请,可办理退税手续。

    2006年9月8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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