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国港口青年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港口共青团工作指导和推进委员会一届二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厅机党字﹝2013﹞260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6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3-10-18 |
全国港口共青团工作指导和推进委员会各委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引导动员广大港口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学技成才,不断提高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促进港口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推动广大港口青年积极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交通运输部、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举办第一届全国港口青年职业技能竞赛。同时,根据《全国港口共青团工作指导和推进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安排,召开全国港口共青团工作指导和推进委员会(简称“全国港口团指委”)一届二次全体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届全国港口青年职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主题。
岗位技能兴港口、青春建功中国梦
(二)组织领导。
竞赛主办单位为全国港口团指委、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和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竞赛指导单位为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人事劳动司、水运局和直属机关党委。竞赛承办单位为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三)参赛对象。
全国港口团指委委员港口企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岗位上技能突出、素质过硬的青年职工。
(四)竞赛项目。
本届竞赛拟开展吊车、集装箱轮胎吊、3吨叉车3个工种的竞赛。竞赛各工种技术文件随后印发。
(五)竞赛安排。
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预赛。2013年10月份为预赛阶段,由全国港口团指委委员港口企业自行组织。各单位应成立评判委员会,每个工种至少设7名评委,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积极报名参赛,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
2.决赛。2013年11月14-15日在青岛港举行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竞赛组委会将成立评判委员会,负责执裁和仲裁。每个工种设7-9名评委。全国港口团指委常委港每个工种最多选派2名选手、合计不超过6名(含)选手,其它委员港每个工种最多选派1名选手、合计不超过3名(含)选手参加决赛。
(六)奖励办法。
1.单项赛。参加决赛的所有选手,按工种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获各工种前3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金、银、铜牌;获各工种前5名的选手,由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并向交通运输部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选手授予“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其他参赛选手由全国港口团指委授予“全国港口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所有参赛选手都将进入交通运输部后备人才储备库。
2.团体赛。以参赛港口企业为单位,各参赛选手成绩总和为团体总分,一并纳入“优秀组织奖”进行评定。竞赛组委会设“优秀组织奖”10名,根据各单位组织技能竞赛工作情况、“青春建功中国梦”岗位成才报告会、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开展情况和决赛团体总分综合评定。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交通运输部、共青团中央成立第一届全国港口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附件1),负责竞赛组织领导。组委员下设秘书处(设在全国港口团指委秘书处)、专家组和仲裁组,负责组织实施、技术方案制定、执裁和仲裁工作。各参赛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做好预赛和参加决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参赛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预赛,组织引导更多的青年学技能、比技术、早成才。鼓励在吊车、集装箱轮胎吊、3吨叉车等3个工种竞赛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其他工种的竞赛。通过预赛或遴选,选拨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决赛。参加决赛的各代表队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由单位团组织负责同志带队,做好决赛的报名和参赛工作。
3.突出主题、深度宣传。各参赛单位要做好宣传策划,将技能竞赛与“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引导青年学习技能、成就梦想。积极组织开展以“青春建功中国梦”为主题的岗位成才报告会和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充分利用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报、中国青年报、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广泛传递“劳动创造财富、奋斗成就人生”的思想信念。
二、全国港口团指委一届二次全体会议
(一)会议时间。
2013年11月14-15日。
(二)会议地点。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三)参会人员。
交通运输部、共青团中央有关领导,全国港口团指委有关领导,全国港口团指委各委员单位团组织负责同志1人及基层团干部1-2人。
(四)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团十七大会议和中央领导讲话精神;改选全国港口团指委主任,增补全国港口团指委委员;研究部署2013年全国港口团指委有关评选表彰工作及2014年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全国港口团指委一届三次常委会和全委会的会议主题及承办单位;全国港口团指委团干部培训。
三、其它有关事宜
(一)报名工作。
1.请各会员港务必于10月25日前将《第一届全国港口青年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报名表(附件2)、《全国港口团指委一届二次全体会议代表登记表》(附件3)、《报名回执单》(附件4)及参赛选手和会议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团委。
2.会务组将于11月13日在青岛火车站、青岛流亭机场安排接站,并于11月16日在相应地点安排送站。
(二)有关费用。
1.第一届全国港口青年职业技能竞赛参赛费1000元/人。
2.全国港口团指委一届二次全体会议会务费1000元/人。
3.全国港口团指委常务委员港收取常委港费300元,主任委员港收取主委港费400元。
4.住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
(三)联系方式。
1.全国港口团指委秘书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团委(邮编:100736)
联系人:刘金荣(010-65293134、18810172277)
王艳宝(010-65293184、13051774148)
传真:010-65293136 邮箱:jtbtw@mot.gov.cn
QQ群:229709526(全国港口共青团)
2.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团委。
办公地址:山东青岛市市北区港青路6号,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团委(邮编266011)
联系人:韩 蕾(0532-82982022、18005321209)
姚隽隽(0532-82982162、13675320262)
王元波(0532-82988292、18661785617)
传真:0532-82822878 邮箱:jtw@qdport.com
附件:
1.第一届全国港口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一届全国港口青年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报名表
3.全国港口团指委一届二次全体会议代表登记表
4.第一届全国港口青年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港口团指委一届二次全体会议参加人员回执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