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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在宁部、省属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0]34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15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0-08-23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在宁部、省属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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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8-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 提高服务效能,方便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宜。经研究,决定对《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中在宁的部、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的从业资 格由省财政厅负责管理调整为:在宁的部、省属企业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由南京市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其他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由省财政厅负责管理。此规定自20099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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