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粤地税函[2007]256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7-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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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企业工资结余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05号)文的规定,废止《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12号)第四点“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列支问题”的规定。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