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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非法人产业活动单位给予行政处罚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国统函[2003]51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3-05-06

关于对非法人产业活动单位给予行政处罚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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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5-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安徽省统计局:
  你局《关于对非法人产业活动单位能否给予行政处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和第二十七条中的“企业事业组织”,既包括法人,也包括非法人组织(比如非法人产业活动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等)。这些组织如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统计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应为违反《统计法》的当事人。
国家统计局 
二○○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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