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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国有资产项目评审费的复函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07]15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7-03-05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国有资产项目评审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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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3-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取消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费的函》(沪国资委评[2007]45号)已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向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收取的国有资产项目评审费。

    二、请你委接函后落实取消项目,并通知执收单位到财政、物价部门办理《票据购印证》、《收费许可证》的项目注销手续。

    此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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