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准厦门同安新联通采购
招标有限公司乙级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资格的通知
厦门同安新联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批申请书》及申报材料悉。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准厦门同安新联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颁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证书编号:政采代(乙)字第201316号]。请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福建省财政厅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