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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适用偿付能力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保监厅发〔2005〕88号
法规类型 102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5-06-15

关于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适用偿付能力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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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6-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保监厅发〔200588

各保监局:
近来,有的保监局就审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时,如何适用偿付能力要求的问题来函请示。鉴于此问题具有普遍性,现将有关监管政策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时,是否和如何限制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由中国保监会统一掌握,各保监局统一执行。
二、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各保监局在审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时,不必考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保险公司提交的偿付能力状况报告作为日常监管的参考信息。

○○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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