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03 | 发文文号 | 财预〔2019〕171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9-10-17 |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见附件),该项补助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项目代码Z135110079013。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区、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和项目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财 政 部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