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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财税法[2005]530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5-06-16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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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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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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