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福利彩票代销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穗财法[2005]1642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5-09-14 |
市财政征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代销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5]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代销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005年8月29日 粤财法[2005]124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代销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5]339号)第一点的规定停止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