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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统一计提呆账准备金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云国税函[2004]152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云南 发布日期 2004-03-04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统一计提呆账准备金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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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3-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关于在昆明分公司统一计提呆账由分公司统一计提呆账准备金准备金的请示》(昆太保产[2004]第019号),申请由分公司统一计提呆准账备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融保险企业呆账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13号)第三条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从2003年度起,由分公司统一计提呆账准备金并按照规定税前扣除。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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