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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人专发[1994]7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4-05-14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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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4-05-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科技干部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

    根据当前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经费标准,由原定每人每年15000元提高到2万元。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标准的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经费标准提高后,各有关部门、省(市)和设站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切实加强经费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国博士后事业的顺利发展。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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