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调整南通市如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09〕26号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9-04-09 |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如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09〕2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如东县大豫镇和兵房镇,以原两镇所辖区域设立新的大豫镇,镇政府驻大豫镇东凌村。行政区划调整后,大豫镇行政区域面积195.47平方公里,人口10.67万人,辖4个居委会、17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