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地税流[2007]40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7-06-20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7-06-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504号)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沪地税流〔2006〕62号文一并执行。文中第三条要求对货运业承包人、承租人和挂靠人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工作,市局将另行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