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