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民族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财规〔2013〕24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3-11-20 |
各市、县财政局,民宗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积极支持各地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省级民族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江苏省省级民族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民族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