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市国税函[2003]171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陕西 | 发布日期 | 2003-04-24 |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区)国税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函[2003]13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市局要求,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对所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增值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发现执行中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应立即纠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局(流转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