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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停止实行车船使用税纳(免)税证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沈地税函[2004]92号
法规类型 车船税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4-04-21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停止实行车船使用税纳(免)税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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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4-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省局《关于停止实行车船使用税纳(免)税证的通知》(辽地税函[2004]6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局务于今年8月15日前将已领取尚未使用的纳(免)税证上缴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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