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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财税法[2004]18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4-03-16
安徽省财政厅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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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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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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